不要拿钱来买法律的尊严!
2012-5-25 我爱糯米
背景新闻:2011年11月21日,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洗手间遭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杀害。5月24日,东莞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报道,敖翔曾先后七次在校内猥亵女生。
累犯!强制猥亵!故意杀人!从其犯罪轨迹来看,其罪行是逐步加重的。不知道该案的所谓从轻情节是以哪一家的法律为准的。而且,不管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给了被害者多少赔偿,那都是民事的部分,与其所犯的刑事责任无关,这一点在法律条文中是非常明确的。而且所谓认罪态度的好坏并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轻判依据,这一点也是明确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最基本的执法精神,如果连这一点都无法做到,那就像某些人说的那样:“有法也等于没有法”,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家绝对不会是我们想要的,但法制的建设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从自身每件事做起的,法律的维护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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