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炒作房地产之隐形利益输送及危害(选录)

2014-11-24 我爱糯米

官商勾结炒作房地产及隐形利益输送一例
    XX市位于中心城区至火车站的主干道边一处房产,原属国有企业改制的XX煤气公司,因XX煤气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被迫破产,为清偿原有债务以资抵债以约300余万元价值收归XX区国资委处置,XX区国资委为盘活国有资产将此房产公开出售,但在此看似合法合理的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反常的现象,我们以此为例来剖析一下下面某些官员是如何在合法外衣下实现隐形利益输送的。
    该房产因系主干道临街位置,所以上下楼层均有承租商户,XX区国资委接手时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既确定了“清场”的目标,在与承租商户数次“沟通”后未达成一致,随公布将此房产公开拍卖,在送予商户的“通知书”中称该房地产拍卖标底为800万元,商户们经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后一致认为此房产就算计入升值价值也不过约合500余万元,而此标底大大超过其真实价值,于是放弃参与竞拍。于是数月后某公司声称已经竞得此房地产项目,要求各商户立即搬离。但经商户们多方了解,“通知书”所称的拍卖项目因标底过高已流拍,而某公司所声称的竞拍项目并未通知现承租商户,当商户们要求提供当时的拍卖现场录像资料以做为其真实性的证明时,却遭到了拒绝。
    大家可以看到,整个事件的关键点就在于XX国资委通知现承租商户们的第一次“拍卖通知”上,其通过抬高“标底”的方式吓退可能的竞拍者,也以“拍卖”的方式来规避法律法规上对其交易额度异常的“关注”。而且按照“购得者”的说法,其第二场拍卖既没有通知现在的承租商户且实际价格也大大低于第一次通知中800万元的标底,此单“拍卖”的合理性是存疑的。
    有的同志要说了,就算有这些瑕疵,但这单交易国家的资产是升值的,并没有什么不妥啊?是的,表面看起来的确如此。但是请同志们换个角度来想一想,就会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据商户们讲“购得者”透露房产拿到手后会将房产的租金由现有的10~40元/平方上涨至100~200元/平方,已经确定好租给某银行及做酒店。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计算,假设其租金为100元/平方,所租面积为800平方,那么一年的租金为800*100*12=96万,那么8年就可以收回“标底”。(而按照此房产的实际面积来计算的话,其收益远高于这个数值,“购得者”应该是打算5年内收回投入,既年回报20%以上)。当然,商人是追逐利益的,“购得者”如此计算并没有错,但大家要明白,如果城市的房地产都是这种方式“抬”起来的价格的话,被“驱逐”的商户将要面临5~10倍的房租压力,其经营成本的大幅上涨将大大降低商业活力,部分不能承受此高房租的行业将消失或“被流放”至城市边缘。看似政府透过拍卖获得了更高的收益,但长期损害的是城市的产业结构和商业活力。回到上面我们所讲的话题,大家应该明白利益是如何通过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隐形输送出去的了。这种方式和手段,我不敢说当事官员是不是直接拿了不该拿的利益,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最底层的普通老百姓是没有任何好处的,甚至一些人还会因此导致生活水平的降低,这也就无怪乎有老百姓要痛斥我们的政府和房地产商勾结吸取血汗了,这是需要当政者认真反思和吸取教训的。很多同志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看不到老百姓的诉求,片面地认为工作中遇到的阻力是因为“刁民”的不合理要求,没有深入群众了解所谓的“不合理要求”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怨言,也缺乏相应的耐心和毅力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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